
河南睢县一农民找乡长说事时,拿起办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,被乡长喝止。两人发生口角后出现肢体冲突,随后,乡长喊来警察。农民被拘留7日。据了解,事前该村民土地被非法征用,补偿三年未兑现,去找乡长反映此事。(《新京报》3月25日)
新闻甫出,有网友直叹:“杯具啊,真正的杯具!”也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:只许乡官抢地 ,不许百姓用杯。最有意思的是有网友竟然联想到〈老农与毛驴〉的故事:一老农牵毛驴进城。驴走在县城马路上左右乱晃,结果被交警以逆行闯红灯为由罚款。老农气急大骂毛驴“畜生!你以为你是交警啊?啥时候想走哪儿就走哪儿?”毛驴又偷啃树皮,被城管拦住罚款。老农再次发怒大骂“畜生!你以为你是乡长啊?不到饭时想吃啥就吃啥啊?”毛驴路遇另一头母驴上去骚情,结果被警察击毙。这次老农无奈苦笑“畜生!你以为你是县长啊?大白天想日谁就日谁啊?”
在笔者看来,这无疑用事实给公众上了一堂“什么是杯具”的生动一课!无疑是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的极佳注脚。
一只杯子之所以引发“杯具”,表面上看来,可能有老农平时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见到杯子伸手就去拿;也可能是乡长喝止:“这是我个人用的水杯,你不能用”,老农却说“你这不是给人用的吗?”,被乡长认为是侮辱自己。但深层次原因我看不外乎一是:老农触动了某些特殊利益集体的利益而使乡长恼羞成怒。不是么?本来土地征用也就征用了,至于补偿的事虽说暂时还没有着落,但没有人说不给啊,而你个老农偏偏不识相与乡长“理论”,不拘留你行吗?
二是乡长法律意识极其淡薄。一个明显的事实是,即便是老农拿起乡长办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,被乡长喝止,老农说了句:“你这不是给人用的吗?”乡长有必要动用国家公器对农民进行拘留吗?再说,乡长有这个权力吗?这不明显的是权大于法吗?这不明显的视警察为自己的“家丁”吗?
为一杯水的事就将老农拘留7天,难免有打击报复之嫌。
稿源:荆楚网
作者:王志顺